■本報評論員宋延坤消防通道是什么?每當火災來臨之時,消防通道就不僅僅是一條通道,更是一條將群眾帶出險境的生命通道。雖說公眾都非常清楚消防通道的重要性,消防等相關部門也沒放松過執法力度,但我們還是能夠看到各種各樣堵塞消防通道的新聞。
3月29日,記者接到線索稱,鄭州市金水區衛生路與紅旗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寫字樓,消防通道被人用一堵墻給堵了個嚴嚴實實。在這棟8層寫字樓的2到4層有不少單位正在租住辦公,而第5到8層,則被隔壁一所中專學校租來當成女生宿舍,每一層都住著100多名學生,4層樓共有學生500余名。那么,如果這樣一棟寫字樓里發生了火災,而消防通道卻不能正常使用,最終會導致怎樣的后果?到時候恐怕只能用“慘烈”這類恐怖的詞條去形容事故現場。因為目前并沒有發生火災,這棟寫字樓里的學生和其他租戶還挺安全,暫時沒有性命之憂,但我們不得不多問一句:幾乎所有人都知道消防通道的重要性,但為什么還會有人去堵?
記者在采訪中發現,消防通道之所以被堵,是因為1樓業主(某醫藥公司)和物業發生矛盾后的“無奈”之舉。每個人和企業都有權維護自己的利益,但必須得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才行,如果為了維權而做出違法行為,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譴責。《消防法》第28條規定,“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,不得埋壓、圈占、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。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”第60條也指出,單位有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,將被責令改正,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
在筆者看來,這家醫藥公司沒有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,恰恰反映出了消防通道被堵塞的兩個主要原因:其一,某些人或單位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之心,守法意識還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;其二,缺乏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敬畏之心,沒有主動肩負起作為普通人或企業應該恪守的社會責任。如何才能喚醒這些人的敬畏之心呢?除了需要消防等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處罰之外,個人和單位也要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,充分認識到堵塞消防通道此等違法行為所需要付出的代價、對他人和社會秩序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。
統計顯示,全國各地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中,80%以上是由于消防通道堵塞。筆者認為,如果消防通道被堵塞的現象越來越少,也許那些重大、特大事故就會變成一般事故,而一般事故的損失也會被降到最低。所以,為了讓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更小,煩請那些個人或單位不要再干堵塞消防通道這種違法勾當了。


